01.移动图书馆
02.书香川大微书房
特别服务
1.在线科技查新、查收查引
“科技查新服务”请点击//www.321systems.com/node/166并填写《查新项目委托书》,“查收查引服务”请点击//www.321systems.com/node/165并填写《查收查引申请单》,分别以“科技查新+姓名”或“查收查引+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
ljplib@scu.edu.cn或lihongxia@scu.edu.cn(望江校区领取纸质报告)
chaxin@scu.edu.cn或xuping@scu.edu.cn(华西校区领取纸质报告)。
请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纸质报告领取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本服务仅限校内师生,校外服务暂时停止。
2.在线学科服务、信息素养教育培训
3.在线文献传递
4.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和审核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七年制和八年制学生),请通过四川大学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系统(http://202.115.54.35/PaperLogin.action)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不在校园网内的师生须通过四川大学图书馆“大川为朋”校外访问系统访问使用该系统。咨询电话
文理馆:刘老师 85412657,工学馆:刘老师 85408812 ,医学馆:王老师 85501151
5.在线图书资产建账
图书资产建账按照学校以下规定执行: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在10000元(含)以上的图书应建固定资产账;使用事业经费等非科研经费购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的图书应建固定资产账。学校图书馆和各学院(系、所)图书馆(资料中心、资料室)购置的图书均应建立固定资产账;使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购置图书的建账标准按事业经费执行。
需要办理图书资产建账事宜,请通过四川大学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系统(http://sbc.scu.edu.cn/sfw_u/?entryId=4)提交图书建账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图书馆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网上审核。
达到固定资产建账标准的图书,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建固定资产账:用于师生培训和学习发放的图书;用于学术会议交流的图书;用于支撑材料提供给专家评审图书。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图书符合以上条件不建固定资产账的,需课题负责人签字审批;使用非科研经费购置图书符合以上条件不建固定资产账的,需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图书馆不再审核图书不建账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414278,QQ:158300334,邮箱:lilu78@s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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