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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转到主要内容关于学校文献信息资产建账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文献信息资产管理,根据学校《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四川大学专题会议纪要2019年第74期)和《关于科研经费购置资产建账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四川大学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第10期)规定,现将学校文献信息资产建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在10000元(含)以上的图书应建固定资产账;使用事业经费等非科研经费购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的图书应建固定资产账。学校图书馆和各学院图书分馆(资料中心、资料室)购置的图书均应建固定资产账;使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购置图书的建账标准按事业经费执行。
需要办理图书资产建账事宜,请通过四川大学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图书建账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图书馆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网上审核。
二、达到固定资产建账标准的图书,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建固定资产账。
(1)用于师生培训和学习发放的图书。
(2)用于学术会议交流的图书。
(3)用于支撑材料提供给专家评审图书。
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图书不建固定资产账的,需课题负责人签字审批;使用非科研经费购置图书不建固定资产账的,需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图书馆不再审核图书不建账工作。
三、具有永久使用权的电子文献,符合以上建账条件的,应建无形资产账;没有永久使用权的电子文献(有使用年限),暂时不建无形资产账。
四、对使用科研经费购买并已经在图书馆建立了固定资产账的图书,若领用人退休后仍需使用,领用人退休时经书面申请,仍可继续保管使用所领用的图书。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14278
四川大学图书馆
2020年2月20日
图书文献资产管理系统登录方法
方法一:通过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综合业务平台”,一卡通号及密码登陆,(左侧)个人业务中“采购业务管理”——资产业务办理——验收建账——(页面正中上部)“申请图书建账”。
方法二:通过“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一卡通号及密码登陆,点击办事大厅,后面流程同方法一。
方法三:通过“四川大学校园信息门户”,一卡通号及密码登陆,点击“实验室与设备”,后面流程同方法一。